律师解答
1.公安机关立案后侦查羁押有明确期限限制。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超二个月。这是保障司法效率和当事人权益的基础规定。
2.若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符合特定情形,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再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这是根据不同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刑罚轻重进行的合理调整。
3.对于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身份之日起算;补充侦查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且以二次为限。
为确保侦查工作依法高效进行,公安机关应严格遵守侦查羁押期限规定,及时推进案件侦查。检察院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超期羁押等违法情况及时纠正。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公安机关立案后侦查羁押是有期限限制的。通常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这是基本的时间规定,保障了案件侦查的效率性。
(2)当遇到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给予更复杂案件一定的时间缓冲。
(3)符合特定情形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二个月,根据不同案件严重程度和复杂程度进一步调整侦查时间。
(4)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避免因身份问题影响侦查进程。
(5)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且以二次为限,防止补充侦查无限期拖延。
提醒:
不同案件侦查情况差异大,期限适用可能不同。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以获取精准分析。
律师解答
(一)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要留意一般侦查羁押期限是不超过二个月。若遇到案情复杂、期限届满无法终结的情况,及时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当案件符合特定情形,需及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同样要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再延长二个月。
(三)若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要积极查清其身份,侦查羁押期限从查清身份之日起计算。
(四)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要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且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律师解答
1.公安机关立案有期限限制,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若案情复杂、期满无法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2.符合特定情形,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再延长两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延长两个月。
3.犯罪嫌疑人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从查清身份之日起算。补充侦查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且最多两次。
律师解答
结论:
公安机关立案后侦查羁押有期限限制,不同情况有不同的期限规定及延长规则。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二个月。若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符合特定情形,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再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另外,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补充侦查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且以二次为限。了解这些法律规定,能让大家清楚司法程序的时间框架。若在这方面有法律疑问或遭遇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