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低于成本报价: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标底,投标人又无法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明按要求履约的材料,就算低于成本报价。
2.不正当竞争手段:通过串通投标压价、贿赂获取信息、提供虚假成本材料等手段低价中标,均属此类。
3.扰乱市场秩序:低价中标后不履约或降低质量,破坏公平竞争,损害他人权益。
律师解答
结论:
恶意低价中标指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或用不正当手段以不合理低价获取中标,可从低于成本报价、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市场秩序三方面认定。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是不被允许的。若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标底,却无法合理说明或提供履约证明,就会被认定为低于成本。像串通投标、贿赂、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更是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而以极低价格中标后不履行合同或降低质量,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也违反了法律规定。恶意低价中标不仅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还可能给工程或服务质量带来隐患。如果遇到相关问题,涉及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低于成本报价是恶意低价中标的重要认定标准。当投标报价显著低于其他报价或标底,而投标人又无法合理解释或提供能按要求履约的证明材料时,就可判定为低于成本,这种报价可能使项目后续无法正常开展。
(2)不正当竞争手段也是恶意低价中标的表现。像串通投标压低价格、贿赂相关人员获取信息、提供虚假成本材料等行为,破坏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原则,违背了市场正常竞争规则。
(3)扰乱市场秩序也是恶意低价中标的判定因素。以极低价格中标后不履行合同或降低质量,会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提醒:参与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避免使用不正当手段低价中标,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不同招投标案情复杂程度不同,若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1.恶意低价中标违背市场公平竞争原则,损害多方利益,破坏市场秩序,是严重不当行为。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评标时加强对报价合理性审查。若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标底,要求投标人详细说明并提供成本构成等证明材料,无法合理说明的按废标处理。
-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对串通投标、贿赂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提高违法成本。
-强化合同履行监督。中标后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若出现不履行合同或降低质量等情况,依法追究责任,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答
(一)招标人方面,加强资格审查,严格审核投标人的资质、业绩和财务状况等,从源头上减少恶意低价中标者进入。在评标过程中,当发现投标报价明显过低时,要求投标人详细说明报价构成并提供证明材料,对于无法合理说明的,按规定处理。
(二)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市场诚信体系,对存在恶意低价中标行为的企业进行记录和公示,限制其未来投标资格。同时,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对于中标后不履行合同或降低质量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三)其他投标人发现有恶意低价中标嫌疑时,可通过合法途径向招标人或监管部门提出质疑和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第七十五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