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毁坏林木可能涉及滥伐林木罪和盗伐林木罪,二者立案标准有别。盗伐林木立案起点是二至五立方米或幼树一百至二百株;数量巨大标准为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幼树一千至二千株;数量特别巨大标准是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幼树五千至一万株。
2.滥伐林木立案起点为十至二十立方米或幼树五百至一千株;数量巨大标准是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
3.违反森林法,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要立案追诉。
律师解答
结论:毁坏林木可能涉嫌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二者立案标准不同,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其他植物也应立案追诉。
法律解析:盗伐林木罪立案起点为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数量巨大标准是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数量特别巨大标准为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滥伐林木罪立案起点为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数量巨大标准是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同时,违反森林法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其他植物的,会被立案追诉。这些规定是为了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若遇到与毁坏林木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毁坏林木可能涉及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二者立案标准存在差异。盗伐林木立案起点为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数量巨大标准为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数量特别巨大标准为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
(2)滥伐林木立案起点为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数量巨大标准为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
(3)违反森林法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也会被立案追诉。
提醒:
毁坏林木涉及多种罪名及不同立案标准,在林业生产经营等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若涉及相关案情,因情况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毁坏林木可能涉及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二者立案标准有别。盗伐林木立案起点为二至五立方米或幼树一百至二百株,数量巨大标准是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幼树一千至二千株,数量特别巨大标准为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幼树五千至一万株。滥伐林木立案起点为十至二十立方米或幼树五百至一千株,数量巨大标准是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同时,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也应立案追诉。
为保护森林资源,应加强对森林的监管,加大对破坏林木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加强法律宣传,提高民众保护森林的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毁坏林木行为的发生。
律师解答
(一)若要避免涉嫌盗伐林木罪,不要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达到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更不能达到数量巨大(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数量特别巨大(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的标准。
(二)对于滥伐林木罪,不要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达到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也不能达到数量巨大(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的标准。
(三)绝对不能违反森林法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二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第七十三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
(二)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