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借款人死亡不影响担保人担保时效。担保时效分两种情况,若约定保证期间,按约定执行,但若约定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视为无约定。
2.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六个月。若主债务履行期限没约定或不明,保证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满开始算。
3.该期间内债权人未依法主张权利,保证人不再担责。
律师解答
结论:
借款人死亡不影响担保人担保时效,担保时效依约定或法定情况确定,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间主张权利,否则保证人不再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时效分两种情况。若当事人约定了保证期间,按约定执行,不过约定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之同时届满的,视为没约定。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主债务履行期限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在这些规定的保证期间内,若债权人未依法定方式主张权利,保证人便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并且借款人死亡并不影响担保人担保时效的计算。如果遇到相关担保问题,难以判断担保时效和自身权益,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借款人死亡并不影响担保人的担保时效。担保时效存在不同情形,若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一般按约定执行。不过当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时,这种情况会被视为没有约定。
(2)在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时,保证期间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六个月。
(3)若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并且在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以法定方式主张权利,保证人就无需再承担保证责任。
提醒:
在担保活动中,要明确约定保证期间,避免约定无效情况。债权人需在保证期间内及时以法定方式主张权利,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借款人死亡不影响担保人担保时效。若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间,依约定执行,不过约定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无约定;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主债务履行期限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
为保障自身权益,债权人应注意:
1.与担保人明确约定合理的保证期间,避免出现视为无约定的情况。
2.若主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及时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并确定宽限期。
3.在保证期间内,通过法定方式向保证人主张权利,防止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律师解答
(一)对于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要仔细查看约定内容,若约定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之同时届满,当作无约定处理。
(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记住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三)主债务履行期限未约定或不明,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保证期间。
(四)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要按法定方式主张权利,否则保证人不再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