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婚前购房
若公婆在子女结婚前全款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保留好购房的出资凭证等相关证据,确保房屋属于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
(二)婚后购房
1.若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保留好能证明出资情况的材料,认定为该子女个人财产。
2.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无需额外证明赠与双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明确赠与和协议约定
若公婆明确表示赠与双方,要保留好相关的表示证据。若有书面协议约定房屋归属,协议需双方签字确认并妥善保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律师解答
房子由公婆全款购买,归属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若在子女婚前购买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屋属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若在子女婚后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赠与,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认定为对双方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公婆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书面协议约定房屋归属的,按协议处理。
为避免纠纷,建议:
1.明确购房时间及产权登记情况,留存相关证据。
2.若公婆有赠与意愿,可通过书面声明明确赠与对象。
3.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房屋归属,保障各方权益。
律师解答
结论:
房子由公婆全款购买,其归属需结合购买时间、产权登记情况、公婆的赠与意思表示及是否有书面协议等来确定,可能是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若公婆在子女婚前全款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房屋是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婚后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赠与,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认定为对夫妻双方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公婆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书面协议约定房屋归属的,按协议处理。若在房屋归属上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婚前购买情况:公婆在子女结婚前全款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此房屋属于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因为这是基于婚前财产的性质,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
(2)婚后购买情况:结婚后购买,若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赠与,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认定为对夫妻双方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根据产权登记情况来判断赠与对象。
(3)特殊情况:公婆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有书面协议约定房屋归属,按协议处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提醒:处理房产归属问题时,要保留好出资证明、书面协议等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1.婚前公婆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房子归出资方子女个人。
2.婚后公婆全款买房,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夫妻共同财产。
3.公婆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共同财产;有书面协议约定归属的,按协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