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补交社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若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2)但如果是劳动者自身原因致无法补缴社保,如故意不配合办手续,主张经济补偿通常难获支持。
(3)劳动者可先尝试与公司协商补缴社保及经济补偿,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权。
提醒:
劳动者要注意保留公司未缴社保的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具体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结论:
公司不给补交社保,在非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的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若因劳动者自身原因无法补缴,主张经济补偿较难获支持。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若其未履行该义务,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但如果是劳动者自身原因,例如故意不配合办理社保手续等导致无法补缴社保,从实践角度看,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通常难以得到支持。当遇到公司不给补缴社保的情况,劳动者可先尝试与公司协商补缴及经济补偿问题,协商不成则可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权。若你对此还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解答
(一)首先明确自身情况,确认并非因自身故意不配合等原因导致社保未补缴。若确定是公司责任,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二)尝试与公司友好协商,说明补缴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同时要求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协商过程注意保留记录。
(三)若协商无果,果断申请劳动仲裁。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交申请,按要求填写资料、提交证据,等待仲裁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律师解答
公司若不给补交社保,特定情形下劳动者能要经济补偿。按规定,单位没依法给员工缴社保,员工可解除合同,单位得支付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给半个月工资。
要是因劳动者自身问题,像故意不配合办社保手续致无法补缴,主张补偿可能不被支持。劳动者可先和公司协商补交及补偿问题,谈不拢就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律师解答
公司不给补交社保,劳动者在特定情形下确实可要求经济补偿。
1.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规定,让劳动者在面对单位不规范行为时有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
2.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明确的补偿标准有助于劳动者清楚自身应得权益。
3.特殊情况的考量:若因劳动者自身原因致无法补缴社保,如故意不配合办理手续,主张经济补偿难获支持。
劳动者可先与公司友好协商补缴社保及经济补偿事宜。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必要时还可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