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有没有生活补助
律师解答
工伤期间一般是有生活补助的。相关规定如下:
1.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职工要是因为工作出了事故受伤,或者得了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去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这个期间,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变,由职工所在单位按月给职工发工资。
2.停工留薪期护理责任:如果工伤职工生活没办法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有人护理,那么就由所在单位来负责安排护理。
3.确认需生活护理的补助:要是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需要生活护理,那生活护理费就从工伤保险基金里按月支付。具体支付标准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来支付;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40%支付;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30%支付。
律师解答
工伤期间一般会有生活补助,具体情况给大家讲讲哈。
1.工资待遇方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职工要是因为工作受伤或者得了职业病,需要停下工作接受工伤治疗,在停工留薪这段时间里,原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都不会变,由所在单位每个月按时支付。
2.护理安排方面:要是工伤职工生活没办法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要人照顾的,就由单位来负责。要是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确实需要生活护理,那就从工伤保险基金里按月给生活护理费。
3.护理费标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是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就是30%。
律师解答
工伤期间是有生活补助相关规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停工留薪期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护理
若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比如单位可安排专人护理,或请护工并承担费用。
三、生活护理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30%。例如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职工每月可获3000元护理费。
律师解答
工伤期间一般是有生活补助的。相关规定如下:
1.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职工要是因为工作受伤或者得了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去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这个期间,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变,由职工所在单位每个月按时支付。
2.停工留薪期护理责任:如果工伤职工生活没办法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那就由所在单位来负责。
3.确认需生活护理的费用支付:要是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那生活护理费就从工伤保险基金里按月支付。具体支付标准分三种情况: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支付。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