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被取保候审人要守规矩,没经执行机关同意不能离开居住地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了,24小时内得报告;传讯时要及时到。
2.执行机关会用多种办法监督,像让被取保候审人定期汇报活动,传讯到指定地点讯问,还会用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方式监管。
3.要是被取保候审人违规,已交的保证金会部分或全部没收,还会根据情况让其具结悔过、重新交保证金、找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逮捕。
律师解答
结论:
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要遵守多项规定,执行机关有多种监督方式,违规会面临相应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等信息变动要及时报告,传讯时及时到案等规定。执行机关为确保被取保候审人遵守规定,可要求其定期报告活动情况、传讯讯问,还能运用电子监控等手段监管。若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已交的保证金会被部分或全部没收,同时可能被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严重的会被监视居住甚至逮捕。这一系列规定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果您在取保候审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若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动,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且在传讯时要及时到案。这是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防止被取保候审人逃避法律责任。
(2)执行机关对被取保候审人的监督方式多样。要求其定期报告活动情况以及传讯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能及时掌握其动态;运用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手段,更能全面有效地进行监管。
(3)对于违反规定的被取保候审人,执行机关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已交纳保证金的,会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还会根据具体情况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情节严重的会进行监视居住甚至予以逮捕。
提醒:被取保候审人务必严格遵守规定,否则可能面临严重后果。不同案情对应的处理方式有差异,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被取保候审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未经允许不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住址等信息变动及时报告,传讯时及时到案。养成及时报备和按时响应传讯的习惯,避免违规。
(二)对于执行机关的监督,被取保候审人要积极配合。定期如实报告活动情况,接到传讯主动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对于电子监控等监管手段不要抵触。
(三)若被取保候审人不慎违反规定,要认识到错误,积极配合执行机关处理。若被要求具结悔过,认真反思并按要求书写;若需重新交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尽快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律师解答
1.执行机关对被取保候审人的监管体系较为全面,涵盖遵守规定、监督方式和违规处理三方面,有助于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维护司法秩序。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加强宣传教育,让被取保候审人清楚了解应遵守的规定,避免因不知情而违规。
合理运用监督手段,对于定期报告活动情况和传讯讯问,要科学安排时间和方式,避免给被取保候审人造成不必要的负担。电子监控和不定期检查等也要注重保护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违规处理,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同时,在决定没收保证金等处罚时,要综合考虑被取保候审人的违规情节和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