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公司要按法定程序,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二)债权人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三)依法办理被吸收公司的注销登记和吸收公司的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律师解答
1.吸收合并公司一般不用清算。按规定,因合并或分立解散的公司,无需清算。吸收合并里,被吸收公司主体资格消失,债权债务由吸收方承接,并非因破产等需清算的原因解散。
2.公司要按法定程序,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通知债权人并登报公告。债权人能要求公司偿债或提供担保。
3.最后,要办理被吸收公司注销登记和吸收公司变更登记,按合并程序处理后面事宜。
律师解答
结论:
吸收合并公司通常无需清算,被吸收公司主体资格消灭,债权债务由吸收方承继,应按合并程序处理后面事宜。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的,无需进行清算。在吸收合并里,被吸收公司的主体资格不复存在,其债权债务由吸收方承接,这与因破产、违法等原因导致公司解散需清算的情形不同。不过,公司要按照法定程序,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随后还需依法办理被吸收公司的注销登记和吸收公司的变更登记。如果您在公司吸收合并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律师解答
1.吸收合并公司一般无需清算。根据现行法律,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解散的不必清算。在吸收合并里,被吸收公司主体资格消失,其债权债务由吸收方承接,且这种解散并非因破产、违法等需清算的情形。
2.不过,公司要按法定程序操作。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需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3.处理后面事宜时,要依法办理被吸收公司的注销登记和吸收公司的变更登记。这意味着吸收合并时被吸收公司不用清算,而是按合并程序处理后面事务,这样能保障公司合并顺利进行,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一般而言,吸收合并公司无需清算。根据法律,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解散时,不进行清算程序。
(2)在吸收合并里,被吸收公司主体资格消失,其债权债务由吸收方承接。这与因破产、违法等需清算的情况不同。
(3)不过,公司需履行法定程序。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要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4)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5)最后,要依法办理被吸收公司的注销登记和吸收公司的变更登记。
提醒:
吸收合并过程中,公司务必严格按法定程序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要及时行使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权利。不同公司吸收合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