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买方是否担责需视情况而定。若交易时买方明知物品为员工偷卖的公司物品还购买,属恶意收购。这种情况下,买方要承担返还物品责任;若物品损坏或无法返还,需按价值赔偿;情节严重的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2.若买方交易时不知情,以合理价格购买且完成交付,符合善意取得构成要件,通常无需承担返还责任。此时公司的损失可向偷卖物品的员工追偿。
建议买方在交易中要提高警惕,核实物品来源的合法性。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防止物品被盗卖,一旦发现被盗卖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若买方交易时明知物品为员工偷卖的公司物品还购买,属于恶意收购。这种情况下,买方要承担返还物品的责任。要是物品损坏或无法返还,需按物品价值赔偿,情节严重时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2)若买方交易时不知情,以合理价格购买且完成交付,符合善意取得构成要件,通常无需承担返还责任,公司损失可向偷卖物品的员工追偿。
提醒:
交易时应核实物品来源,避免陷入恶意收购风险。若不确定交易合法性,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买方明知物品是员工偷卖的公司物品仍购买,这种恶意收购行为要承担返还物品责任。若物品损坏或无法返还,需按物品价值赔偿,情节严重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此时买方应主动配合调查并返还或赔偿。
(二)买方不知情且以合理价格购买并完成交付,符合善意取得构成要件,通常无需返还物品,公司应向偷卖物品的员工追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律师解答
1.若交易时,买方知道物品是员工偷卖的公司物品还购买,属于恶意收购。这种情况下,买方要返还物品;若物品损坏或无法返还,需按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犯罪。
2.若买方交易时不知情,以合理价格购买并完成交付,符合善意取得条件,通常不用返还物品,公司损失找偷卖员工追偿。
律师解答
结论:
买方是否承担责任分情况而定,明知是偷卖物品仍购买的需担责,不知情且符合善意取得的一般无需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当买方在交易时知晓物品是员工偷卖的公司物品还进行购买,其恶意收购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不仅要返还物品,若物品损坏或无法返还,要按价值赔偿,情节严重的还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而如果买方不知情,以合理价格购买且完成交付,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就不用承担返还责任,公司应向偷卖物品的员工追偿损失。
若您在类似交易中遇到法律问题,想进一步了解自身权益和责任,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