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结论:案发前退还收受财物是否算受贿需具体判断,及时退还或上交不算受贿,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上交则算受贿。
法律解析:依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上交,表明其没有受贿故意,所以不属于受贿。而当自身或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此时为掩饰犯罪退还或上交财物,依然会被认定为受贿。在实际判断时,“及时”是重要考量因素,要结合退还时间、动机等各种因素。像收受财物后很快因发现对方意图就退还,大概率不算受贿;若收受财物已用于个人消费,听到调查风声才退还,通常构成受贿。有无受贿故意是判断是否构成受贿的关键。如果对受贿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律师解答
1.案发前退还收受财物是否算受贿,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国家工作人员及时退还或上交财物,不算受贿,“及时”表明其没有受贿的想法。
2.若因自己或相关人、事被查,为掩盖罪行才退还或上交财物,仍会被认定为受贿。
3.实践中,判断“及时”要考虑退还时间、动机等因素。像很快发现对方意图就退还的,不算受贿;若已消费,听闻风声才退还,通常算受贿。关键在于有无受贿故意。
律师解答
案发前退还收受财物是否算受贿不能一概而论,关键在于国家工作人员有无受贿故意。若及时退还或上交收受的请托人财物,表明其无受贿故意,不属于受贿;若因自身或关联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上交,则认定为受贿。
判断是否“及时”退还需结合多方面因素,如退还时间、动机等。例如,收受财物后很快因察觉对方意图而退还,可认为无受贿故意;若收受财物已用于个人消费,听闻调查风声才退还,通常表明其有受贿故意。
为准确认定此类行为,相关部门应全面调查退还财物的具体情况,包括时间节点、相关事件背景等,综合判断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具有受贿故意。同时,国家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避免收受请托人财物,若不慎收受应及时退还或上交。
律师解答
(一)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若在收受请托人财物后,能迅速退还或上交,且有证据表明是因无受贿故意而及时处理的,不算受贿。比如收到财物后马上意识到不妥就退还。
(二)若因自身或关联人、事被查处,为掩盖罪行才退还或上交财物,即便案发前退还,仍认定为受贿。
(三)判断是否“及时”退还需综合考量退还时间、动机等因素。若收受财物已用于个人消费,听闻调查风声才退还,构成受贿;若很快因发现对方意图而退还,不算受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上交的,不属于受贿。这是因为“及时”这一行为体现出其没有受贿的主观故意,本质上没有将财物据为己有的意图。
(2)若因自身或与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才退还或上交财物,这种情况下仍会被认定为受贿。因为此时退还的动机并非无受贿故意,而是为了逃避法律制裁。
(3)在实践中,判断是否“及时”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包括退还时间、动机等。例如,迅速发现对方意图而退还财物,往往可认定无受贿故意;而收受财物用于个人消费,在听闻调查风声后才退还,大概率构成受贿。核心在于判断国家工作人员有无受贿故意。
提醒: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后退还情况复杂,判断是否受贿关键看有无受贿故意。不同情形对应不同法律认定,建议遇到此类情况咨询专业人士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