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所需时间受程序等因素影响。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如需再延长则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六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法院不予受理。涉及上诉的,二审审限为立案之日起三个月,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
解决措施和建议:
1.若情况符合,尽量争取适用简易程序,以加快离婚进程。
2.第一次起诉被判决不准离婚后,耐心等待六个月,期间可收集新情况、新理由的证据,以便再次起诉。
3.上诉时提前准备充分资料,积极配合法院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时间浪费。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起诉离婚适用简易程序时,因其针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所以需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效率相对较高。
(2)适用普通程序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存在特殊情况,经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耗时相对较长。
(3)若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六个月内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4)涉及上诉时,二审审限为立案之日起三个月,有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
提醒:起诉离婚程序和时间较复杂,不同案情对应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以作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争取适用简易程序,这样能在三个月内审结,加快离婚进程。
(二)若不适用简易程序,适用普通程序时,要做好大概六个月审结的准备。若遇特殊情况延长审限,也需理解并配合法院工作。
(三)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后,若无新情况、新理由,不要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避免法院不予受理。
(四)若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要知晓二审一般三个月审结,有特殊情况可能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律师解答
1.起诉离婚时间依程序而定。简易程序用于事实清晰、权责明确、争议小的案件,从立案起三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一般从立案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六个月,还需延长要报上级法院批准。
3.首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六个月内无新情况理由再次起诉,法院不受理。
4.涉及上诉的,二审从立案起三个月内结案,特殊情况院长批准可延长。
律师解答
结论:
起诉离婚所需时间因程序、案件情况不同而有差异,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一般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第一次判不准离婚且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再诉不予受理,上诉二审一般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通常需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遇特殊情况,经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若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法院不予受理。若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二审审限为立案之日起三个月,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若大家在离婚诉讼时间相关法律问题上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