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结论:
担保人在特定条件下可向其他担保人追偿,条件不同追偿情况不同。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同一债务存在两个以上保证人时,若保证人之间有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能按约定向其他保证人追偿。若保证人之间虽未约定相互追偿,但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可要求其他保证人按比例分担。而如果各保证人既未约定相互追偿,也未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向其他保证人追偿,法院将不予支持。担保追偿问题较为复杂,若您在实际中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律师解答
1.若同一债务有多个保证人,且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保证责任者可按约定向其他保证人追偿。
2.保证人没约定相互追偿,但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等,承担保证责任者在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可让其他保证人按比例分担。
3.各保证人既没约定相互追偿,也未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等,承担保证责任者向其他保证人追偿,法院不支持。
律师解答
1.担保人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向其他担保人追偿。若同一债务有多个保证人,且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能按约定追偿。这种约定明确了各担保人的责任分担,保障了承担责任后的追偿权利。
2.若保证人之间未约定相互追偿,但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在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可请求其他担保人按比例分担。此规定考虑到了虽无明确约定但存在共同参与合同的情况。
3.若各保证人既未约定相互追偿,也未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向其他担保人追偿,法院不予支持。
建议:担保人在提供担保时,应明确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签订合同时尽量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按指印,以保障自身追偿权利。
律师解答
(一)若保证人之间约定了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按约定向其他保证人追偿。比如在签订保证合同时,明确约定了各保证人的分担比例,在承担责任后可依此追偿。
(二)若保证人之间未约定相互追偿,但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先向债务人追偿,对于不能追偿的部分,可请求其他保证人按比例分担。
(三)若各保证人既未约定相互追偿,也未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能向其他保证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在同一债务存在两个以上保证人的情形中,若保证人之间有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依据约定向其他保证人进行追偿。这是基于双方事先达成的明确协议,保障了保证人之间按约定分担责任。
(2)当保证人之间未约定相互追偿,却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时,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向债务人无法追偿的部分,可要求其他保证人按比例分担。这种规定考虑到了保证人在同一合同上签字所体现的关联性。
(3)若各保证人既未约定相互追偿,也未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向其他保证人追偿,法院不予支持。这体现了在缺乏约定和关联证据时,不支持随意追偿的原则。
提醒:
作为保证人,在提供担保前应明确是否与其他保证人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签订合同时要谨慎。不同的担保情况对应不同法律处理,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