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劳动者在满足特定条件后便有资格申请停薪留职。对于因为工作中遭遇意外事故或职业病而导致需要暂时中断工作并接受工伤医疗的员工,他们在停工留薪期间,其原先的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由所在用人单位按照每月的标准进行支付。同时,停工留薪期限一般的上限为12个月;若受伤情况更为严重或是特殊,则必须经过所在地级市劳动力能力评估委员会的确认,方可适当延长这个期限,不过最长也不可超过12个月。工伤认定后,此类人将停止发放原有的薪酬福利,按照我方本章节的相关条例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工伤者在停工留薪期限结束之后仍旧需要接受治疗,那么他们应能继续享有我公司提供的工伤医疗服务。对于生活无法自理的工伤者来说,若是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具备护理照料,那就应当由所在单位承担起这部分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去农村从事技术开发和各种经营工作的,只要生产、工作离得开,应积极予以支持。“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的,原单位有权按开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