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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给我停缴社保,合理吗?

2024-05-2190 人阅读

律师解答

工伤期间社保由用人单位来缴。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遇特殊情况,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所以工伤人员的社保应由用人单位继续缴纳。一、工伤期间社保缴纳工伤保险费应该由用人单位来交。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工伤保险费。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二、申请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综上所述,员工工伤期间社保其算法与员工伤前在单位的待遇是一致的,并且在工伤期间员工的社保需要继续由单位为其缴纳,缴纳的金额和时间与之前并没有任何的变化,并且单位需要额外承担员工在受伤休养期间的医药费、护理费和误工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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