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临时工出现工伤了赔偿低怎么办
律师解答
临时工工伤相关要点如下:
1.临时工工伤受《工伤保险条例》保障。若赔偿偏低,先确认有无进行工伤认定。
2.若未认定,用人单位应尽快申请;若单位不申请,临时工自事故伤害发生或诊断、鉴定为职业病1年内,要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3.认定工伤后,对赔偿金额存异议,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依结果定准确赔偿数额。
4.若单位赔偿低于法定标准,先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足额赔偿,赔偿项目依具体工伤情况而定,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律师解答
(一)确认是否进行工伤认定
临时工在工作中受工伤同样受《工伤保险条例》保护。要是觉得赔偿低,先得看看有没有进行工伤认定。要是没有,得赶紧申请,有两种申请情况:
1.由用人单位申请。
2.在用人单位不申请的情况下,临时工自己可以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赔偿数额
认定为工伤后,如果对赔偿金额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就能确定准确的赔偿数额。
(三)协商或仲裁要求足额赔偿
若用人单位按照比法定标准低的金额赔偿,临时工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商量,要是商量不成,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把赔偿给足,赔偿项目得根据具体工伤情况来定,像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都可能在赔偿范围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律师解答
临时工工伤同样受《工伤保险条例》保护,若赔偿低需按以下步骤处理:
1.确认工伤认定情况:若未进行工伤认定,应尽快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时,临时工可自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认定工伤后,若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依据结果确定准确赔偿数额。
3.协商或仲裁:若用人单位赔偿低于法定标准,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则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其按法定标准足额赔偿,赔偿项目根据具体工伤情况确定,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律师解答
结论:
临时工工伤同样受《工伤保险条例》保护,若赔偿低,应先确认是否进行工伤认定,之后可按相应程序确定赔偿数额并维权。
法律解析:
1、临时工工伤受法律保护,若赔偿低且未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尽快申请,若其不申请,临时工自己要在规定时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认定工伤后,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准确赔偿数额。
3、若用人单位赔偿低于法定标准,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足额赔偿,赔偿项目根据具体工伤情况而定,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若你在临时工工伤赔偿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临时工工伤受《工伤保险条例》保护。若赔偿低,先看是否进行工伤认定,若未认定,用人单位应尽快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时,临时工自事故伤害发生或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要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工伤后,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依结果确定赔偿数额。
3.若用人单位赔偿低于法定标准,先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足额赔偿,赔偿项目根据具体工伤情况而定,包含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提醒:
临时工遭遇工伤要及时按规定申请认定,注意申请时间限制,赔偿有争议时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