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认定有不同情况。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如日常买菜、子女教育费借款,法院支持债权人认定为共同债务的主张。
2.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原则上是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认定为共同债务,像借款用于共同经营店铺。
3.夫妻间存在借款情况,若订立借款协议,以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用于个人经营或其他个人事务,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借款协议处理。
解决措施和建议:夫妻双方在借款时应明确用途并保留相关证据。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时,要对借款用途有清晰了解,保留能证明借款性质的证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像日常买菜、子女教育费等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主张该债务为共同债务时,法院会支持。这体现了对家庭正常生活开支的保障,让家庭成员共同承担生活成本。
(2)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原则上是个人债务,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则认定为共同债务。这平衡了债权人和夫妻另一方的利益。
(3)夫妻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借款协议处理,尊重了夫妻间的约定。
提醒:在涉及夫妻债务时,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证明债务用途。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当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负债时,如日常买菜、子女教育费等借款,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主张此为共同债务,法院会支持,所以债权人遇到这类情况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二)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债,原则是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像用于夫妻共同经营店铺的借款,会认定为共同债务,债权人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三)夫妻间有借款协议,以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用于个人经营或其他个人事务,离婚时按借款协议处理,所以签订协议时要明确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律师解答
1.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借款,像买菜、子女教育费这类,算共同债务,债权人主张时法院支持。
2.一方超出日常所需借款,原则是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共意的,算共同债务,如用于共同经营店铺。
3.夫妻间有借款协议,用共同财产借给一方用于个人事务,视为约定处分财产,离婚按协议处理。
律师解答
结论: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认定需分情况,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原则上为个人债务,特殊情况认定为共同债务;夫妻间有借款协议的,离婚时按协议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像日常买菜、子女教育费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主张时法院支持。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债,一般是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就认定为共同债务,如借款用于共同经营店铺。另外,夫妻间订立借款协议,用共同财产借给一方用于个人事务,视为约定处分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协议处理。若你在夫妻债务认定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解答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