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无需对每天加班精确举证。劳动者有证明加班事实的责任,若能提供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同事证言等基本或初步证据,举证责任可转移给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时间负有管理责任,要保留好考勤记录等材料。当劳动者完成初步举证后,用人单位需用完整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反驳,否则担责。
3.劳动者提供能形成证据链的初步证据就行,最终结合双方证据判定是否存在加班及加班费数额。建议劳动者平时留意收集加班相关证据,用人单位规范管理,妥善保存工作时间和工资支付等相关材料。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劳动者对加班事实负有举证责任,但无需对每一天加班精确举证。只要能提供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同事证言等基本或初步证据证明加班事实,举证责任就可能转移。
(2)用人单位有对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管理责任,应保存考勤记录等材料。当劳动者完成初步举证后,用人单位需拿出完整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反驳,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3)是否存在加班及加班费数额由双方提供的证据综合判定,劳动者提供能形成证据链的初步证据即可。
提醒:
劳动者收集初步证据时注意证据的真实性与关联性。不同案件证据情况不同,若遇复杂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劳动者方面,应积极收集能证明加班事实的基本或初步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同事证言等,以此形成证据链来主张加班费,不必对每一天加班都精确举证。
(二)用人单位方面,要切实履行对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管理责任,妥善保留好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材料。当劳动者完成初步举证后,需及时提供相关证据反驳劳动者主张,否则会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律师解答
1.劳动者主张加班费,不用对每天加班都举证,但要对加班事实存在负责举证。像拿出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基本证据证明有加班情况,举证责任或会转到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时间有管理责任,要保存考勤等材料。劳动者完成初步举证后,用人单位需用完整考勤、工资凭证等反驳,否则担责。
3.劳动者提供形成证据链的初步证据就行,由双方证据判定有无加班及加班费数额。
律师解答
结论:
主张加班费时劳动者无需对每一天加班都举证,提供初步证据形成证据链即可,之后由双方证据综合判定。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对加班事实存在有举证责任,但不必精确到每一天加班。当劳动者提供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同事证言等基本或初步证据证明加班事实后,举证责任会转移至用人单位。因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时间负有管理责任,要保存考勤记录等材料。此时用人单位需提供完整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反驳劳动者主张,否则承担不利后果。所以是否存在加班及加班费数额由双方证据综合判定。如果您在加班费主张方面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程序,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