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当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15日内既不书面异议也不履行时,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执行措施,这为债权人提供了有效的强制手段保障债权实现。
2.若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审查,异议成立支付令失效,通常转入诉讼程序,不过申请支付令方不同意诉讼的除外,这保障了债务人的异议权和程序的公平性。
3.建议债权人在申请支付令前充分收集证据,确保债权明确合法。若债务人提出异议,要积极准备进入诉讼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在执行阶段,可配合法院提供债务人财产线索,促进执行顺利进行。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当债务人收到支付令15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且不履行支付令时,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存款,以此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实现。
(2)若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支付令失效并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不同意诉讼的情况除外,这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不同的法律途径选择。
提醒: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要确保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债务人提出异议需有合理依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当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15日内既不书面异议也不履行支付令时,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债权人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支付令、债权凭证等,积极配合法院。法院会根据情况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执行措施。
(二)若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要关注法院对异议的审查情况。若异议不成立,支付令继续有效;若异议成立,支付令失效转入诉讼程序,债权人可继续参与诉讼维护权益,除非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对异议进行审查,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律师解答
1.债务人收到支付令15日内未提书面异议且不履行,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通过查询、冻结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变卖财产等方式执行。
2.若债务人提书面异议,法院会审查。异议成立,支付令失效,转入诉讼程序,申请方不同意诉讼除外。
申请支付令后债务人不支付,债权人可依此维护权益。
律师解答
结论:
申请支付令后,债务人不支付,若其15日内未提书面异议也未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若其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审查后异议成立则支付令失效,转入诉讼程序(申请方不同意诉讼除外),债权人可据此维护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支付令是一种督促程序。当债务人在规定的15日期间内既不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时,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多种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存款等,能有效保障债权人权益。而若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审查异议是否成立,若成立支付令失效转入诉讼程序,这是为了保障债务人的合法抗辩权。债权人在遇到申请支付令后债务人不支付的情况,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有不明白的地方,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获得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