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工伤出院后生活费承担主体按不同情况划分。已评定伤残等级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生活自理程度分不同比例给付。
尚未评定伤残等级处于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其中涵盖生活费用。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事故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再由用人单位偿还。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职工应及时申请伤残等级评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便确定是否符合领取生活护理费条件。
2.单位需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费用。
3.若用人单位不支付相关费用,职工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已评定伤残等级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其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护理费标准依据生活自理程度划分不同比例,这能保障职工在生活护理方面的基本需求。
(2)尚未评定伤残等级处于停工留薪期的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该费用包含维持正常生活所需费用,确保职工在停工期间生活不受较大影响。
(3)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事故发生后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用人单位需偿还,这保障了职工权益。
提醒:工伤职工要及时进行伤残等级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遇到纠纷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已评定伤残等级且经确认需生活护理,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生活自理程度分比例支付。
(二)未评定伤残等级处于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其中包含生活费用。
(三)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由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由单位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律师解答
1.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且经确认需生活护理,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自理程度分不同比例。
2.未评定伤残等级,停工留薪期内,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涵盖正常生活费用。
3.单位未缴工伤保险费,工伤待遇由单位支付。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由单位偿还。
律师解答
结论:
工伤出院后的生活费承担主体分情况而定,评定伤残等级且经确认需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评定伤残等级在停工留薪期内,由单位支付;单位未缴工伤保险费的,由单位支付相关待遇,不支付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向单位追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生活护理,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生活自理程度划分比例。未评定伤残等级处于停工留薪期,单位需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其中涵盖生活费用。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待遇由单位支付。若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向单位追偿。如果遇到工伤出院后生活费承担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