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结论:
法院对到期债权异议一般进行形式审查,次债务人提出不存在到期债权或数额有争议等异议,法院通常停止执行;承认债务却不履行可强制执行;仅提出无履行能力等不构成有效异议。
法律解析:
在执行程序里,当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法院向次债务人发出履行通知后,若次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便进入审查程序。法院一般只做形式审查,当次债务人提出不存在到期债权或数额有争议等情况,法院为保障当事人权益,通常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并停止执行该到期债权。然而,要是次债务人承认债务却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法院为维护司法权威和申请执行人权益,可强制执行。而次债务人仅以无履行能力、与申请执行人无直接法律关系等理由提出的异议,不符合有效异议条件。如果大家在到期债权执行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1.到期债权异议审查是法院在执行程序里,对次债务人针对到期债权履行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法院发通知后,次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异议便进入审查程序。
2.法院一般作形式审查。次债务人提异议表明无到期债权或数额有争议,法院不再实质审查,停止执行。
3.次债务人承认债务却无理由不履行,法院可强制执行。仅提无履行能力等,不构成有效异议。
律师解答
1.到期债权异议审查是执行程序中法院对次债务人针对到期债权履行提出异议的审查。法院一般进行形式审查,当次债务人提出不存在到期债权或数额有争议等异议时,通常不再实质审查并停止执行。
2.若次债务人承认债务却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法院可强制执行。而次债务人仅以无履行能力、与申请执行人无直接法律关系等理由提出的,不构成有效异议。
3.为保障执行程序顺利进行,法院应严格遵循形式审查原则,对有效异议及时停止执行,避免错误执行。申请执行人若对次债务人异议有疑问,可通过收集更多证据证明到期债权存在及数额。次债务人应诚信对待债务,有异议需提供合理依据,若承认债务就应积极履行。
律师解答
(一)若申请执行人想确保到期债权执行,在法院发出履行通知后,关注次债务人是否在规定期限提出异议。若次债务人提出不合理异议,如仅称无履行能力或与自己无直接法律关系,可向法院说明此不构成有效异议。
(二)若次债务人承认债务却不履行,申请执行人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三)次债务人若认为不存在到期债权或数额有争议,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表明自身立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第三人提出自己无履行能力或其与申请执行人无直接法律关系,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异议。第三人对债务部分承认、部分有异议的,可以对其承认的部分强制执行。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到期债权异议审查是执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当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申请执行,法院向次债务人发出履行通知,次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后,便进入审查程序。
(2)法院通常对到期债权异议进行形式审查。若次债务人提出不存在到期债权或数额有争议等异议,法院一般不再进行实质审查,会停止对该到期债权的执行。
(3)若次债务人承认债务却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法院可强制执行。
(4)次债务人仅提出无履行能力、与申请执行人无直接法律关系等情况,不构成有效异议。
提醒:
申请执行人要注意判断次债务人的异议是否有效;次债务人应依法、合理地提出异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