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临时工”不是法律概念,一般按非全日制用工对待。非全日制用工中,劳动者在同一家单位平均每天工作不超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报酬结算周期最长15天,干一天就得有一天工资。单位要按约定的小时工资和实际工时付报酬。
3.若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律师解答
结论:
“临时工”按非全日制用工处理,干一天就应有一天工资,若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可维权。
法律解析:
“临时工”不是法律术语,一般按非全日制用工对待。非全日制用工有工作时间限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法律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十五日,因此干一天就应获得一天工资,用人单位需按约定的小时工资标准,依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长支付报酬。若用人单位不支付报酬,劳动者可采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在非全日制用工方面遇到工资支付等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临时工”在法律上多按非全日制用工处理,非全日制用工对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的每日及每周工作时长有明确限制,即平均每日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十五日,这意味着干一天就应得一天工资,用人单位需按约定的小时工资标准,依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长支付报酬。
(3)若用人单位不支付报酬,劳动者有维权途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要留意工作时长和工资支付情况,遇用人单位不支付报酬及时维权,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1.非全日制用工在法律上规范了“临时工”这类情况,其明确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这使得此类用工形式有了清晰的界定和规则。
2.按照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十五日,即做一天就应得一天工资,用人单位需按约定小时工资标准依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长支付报酬。
3.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报酬,劳动者可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这为劳动者提供了有效的维权途径,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律师解答
(一)明确工作性质:劳动者要清楚自己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了解每日和每周工作时间限制,即一般平均每日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
(二)关注报酬支付:知晓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十五日,干一天就得有一天工资,用人单位应按约定小时工资标准和实际工作时长支付报酬。
(三)权益维护途径: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