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之内被辞退赔偿是N加一吗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不存在“N+1”赔偿。这是基于劳动者自身行为不符合单位要求,单位行使合法解除权。
(2)无过失性辞退,像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等,或者经济性裁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N”,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3)“+1”代通知金是在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额外支付。
提醒:
判断是否为“N+1”赔偿要依据辞退具体情形,若对辞退赔偿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若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像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付经济补偿,不存在“N+1”赔偿。
(二)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等,或者进行经济性裁员,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N”)作为经济补偿金。
(三)“+1”代通知金是在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额外支付,所以半年内被辞退不一定是“N+1”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律师解答
1.判断是否“N+1”赔偿,要看辞退具体情形。
若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像严重违规、严重失职等合法解除合同,不用付经济补偿,不存在“N+1”。
2.若是无过失性辞退,如劳动者患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经济性裁员,需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付一月工资(“N”)。
3.“+1”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才额外付,所以半年内辞退不一定“N+1”赔偿。
律师解答
关于是否为“N+1”赔偿,的确要依据辞退的具体情形来确定。
1.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辞退的情况。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过错,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自然不存在“N+1”赔偿。用人单位在此种情况下辞退员工是合理合法的,无需承担额外经济负担。
2.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的情形。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等,或者是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即“N”)。
3.“+1”(代通知金)的支付条件。当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时,才需额外支付代通知金。所以,半年内被辞退不一定是“N+1”赔偿。
建议劳动者了解自身被辞退情形,明确自身权益;用人单位也要严格依法行事,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律师解答
结论:
是否是“N+1”赔偿要依据辞退的具体情形来确定,半年内被辞退不一定是“N+1”赔偿。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当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存在过错,像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没有“N+1”赔偿这一说。若用人单位是无过失性辞退,例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等情况,或者进行经济性裁员,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即“N”。而“+1”的代通知金是在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额外支付。所以具体是否适用“N+1”赔偿要结合辞退实际情形判断。如果您对辞退赔偿相关问题存在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