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公司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性依赖于特定条件。公司进行对外担保时,需严格依照公司章程规定,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如果章程对担保总额和单项担保数额设有限额,实际担保不能超出此限额。
(2)法定代表人的担保行为存在越权代表情况。若其未经授权擅自为他人提供担保,当相对人善意,即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合同对公司发生效力;若相对人非善意,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
(3)只要公司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且相对人善意,公司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是有效的。
提醒:
公司在进行担保决策时要严格遵循章程规定,相对人在接受担保时应审查公司决策程序和法定代表人权限,不确定时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公司进行连带责任担保时,应先查看公司章程,按照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进行决议,保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若章程对担保总额及单项担保数额有限额规定,务必确保担保金额不超过规定限额。
(三)相对人在接受公司担保时,要审查法定代表人是否有授权,确认自己是否属于善意相对人,避免因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使担保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律师解答
1.公司连带责任担保通常有效,但有条件限制。公司对外担保需按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若章程有担保限额规定,不能超限额。
2.法定代表人擅自担保属越权代表。若相对人善意,即不知且不应知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合同对公司有效;若相对人非善意,合同则无效。
3.只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相对人善意,公司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有效。
律师解答
结论:
公司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有效,前提是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且相对人善意。
法律解析:
公司进行对外担保,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若章程对担保总额及单项担保数额有限制,不得超出该限额。若法定代表人未经授权擅自提供担保,构成越权代表。当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担保合同时,即相对人善意,担保合同对公司发生效力;若相对人非善意,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所以,只要满足公司担保决策程序合法、相对人善意这两个条件,公司连带责任担保通常有效。如果您在公司担保方面遇到问题或有相关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律师解答
1.公司连带责任担保通常有效,但需满足相应条件。公司对外担保应按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且不得超出章程规定的担保总额及单项担保数额限额。
2.若法定代表人未经授权擅自担保,构成越权代表。此时相对人善意,担保合同对公司发生效力;相对人非善意,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善意指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
3.为确保公司连带责任担保有效,公司应完善内部决策程序,严格按章程规定进行担保决策。相对人在接受担保时,应审查公司的决策文件,确认法定代表人是否有合法授权,以判断自身是否为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