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工伤期也就是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这是保障工伤职工在受伤治疗期间,能有基本生活收入来源的规定。
(2)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原停工留薪期的待遇停发,转而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这体现了不同阶段工伤职工享受不同待遇的合理性。
(4)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保障了职工在特殊时期的生活需求。停工留薪期结束时间由伤情和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评定伤残等级往往意味着工伤期结束。
提醒:工伤职工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单位应依法履行护理等责任,不同工伤情况处理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若职工遭遇工伤,应及时了解停工留薪期规定,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2个月。若伤情复杂需延长,要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且注意延长不超12个月。
(二)当达到评定伤残等级的时间节点,职工要配合进行评定,之后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三)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可正常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可要求所在单位负责。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律师解答
1.工伤期也就是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能适当延长,不过延长不超12个月。
2.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原待遇停发,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3.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护理的,由单位负责。停工留薪期结束时间看伤情和劳动能力鉴定,评残一般意味着工伤期结束。
律师解答
结论:
工伤期即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经确认可适当延长不超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时通常工伤期结束。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以12个月为限。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能够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能超过12个月。当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就会停发原有的停工留薪待遇,转而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要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要治疗,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同时,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这充分表明停工留薪期的结束时间主要由伤情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如果在工伤处理过程中,你对停工留薪期、伤残待遇等问题存在疑问,欢迎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解答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不超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者在该期间护理由单位负责。停工留薪期结束时间取决于伤情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往往标志工伤期结束。
2.对于劳动者,应及时了解自身工伤权益,配合治疗和鉴定流程,保留好相关医疗记录等资料。
3.用人单位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按时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安排好护理事宜,积极协助员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