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租场地自建厂房遇征收,赔偿依租赁合同约定处理,有约定按约定执行。
2.常见补偿有房屋价值补偿,按重置成本评估自建厂房;搬迁安置补偿,包含搬迁等合理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补征收导致的合理损失。
3.未约定且协商不成,自建厂房补偿归承租方,土地补偿归出租方。征收方与出租方签协议,承租方要及时沟通明确权益,受损可协商、复议或诉讼维权。
律师解答
租场地自建厂房遇征收,赔偿依不同情况处理。有约定时按租赁合同执行,无约定且协商不一致时,自建厂房补偿归承租方,土地补偿归出租方。
1.补偿内容一般有三项:房屋价值补偿按自建厂房重置成本评估;搬迁安置补偿包含搬迁费等合理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针对征收导致的合理损失。
2.征收方常与出租方签补偿协议,承租方要及时和出租方沟通,明确自身权益份额。
3.若权益受损,可先尝试协商,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权益。
律师解答
结论:
租场地自建厂房遇征收,赔偿按租赁合同约定执行;无约定且协商不一致时,自建厂房补偿归承租方,土地补偿归出租方。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租场地自建厂房征收补偿分情况处理。若租赁合同有约定,遵循约定进行赔偿。一般补偿项目有房屋价值补偿,自建厂房按重置成本评估补偿;搬迁安置补偿,包含搬迁费等合理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补偿停产停业期间合理损失。当租赁双方未约定且无法达成一致,自建厂房补偿归属建设方即承租方,土地补偿归出租方。征收方一般和出租方签订补偿协议,此时承租方要及时与出租方沟通明确自身权益份额。若权益受损,可通过协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对具体法律适用和维权途径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租场地自建厂房遇征收,若租赁合同有约定赔偿事项,遵循约定执行,这体现了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应按合同条款履行。
(2)常见的补偿类型有房屋价值补偿,依据重置成本对自建厂房评估补偿;搬迁安置补偿,包含搬迁费、设备安装调试费等合理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针对征收导致的停产停业合理损失进行赔偿。
(3)当租赁双方未约定且无法达成一致时,自建厂房补偿归建设方即承租方,土地补偿归出租方。征收方一般和出租方签补偿协议,此时承租方要及时和出租方沟通,明确自身权益份额。
(4)若承租方权益受损,可通过协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
提醒:租场地自建厂房遇征收,务必重视租赁合同约定。若未约定,及时与出租方沟通,权益受损时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当租赁合同有征收补偿约定时,双方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对于一般补偿,承租方要关注各项补偿细节。房屋价值补偿按自建厂房重置成本评估,应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搬迁安置补偿要留存好搬迁费、设备安装调试费等相关票据;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要合理计算停产停业期间的损失。
(三)租赁双方未约定且无法达成一致时,自建厂房补偿归承租方,土地补偿归出租方。承租方应及时与出租方沟通,明确自身权益份额。
(四)若自身权益受损,可先尝试与相关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行政复议;若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可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