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不合格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若用人单位能证实员工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此时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
(2)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相关情形,仅以绩效不合格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这种情况下,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提醒:
用人单位辞退绩效不合格员工时,要注意证据留存和程序合法;员工若遇不合理辞退,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解答
结论:
因绩效不合格辞退员工的赔偿问题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合法辞退需支付经济补偿,违法辞退则需支付赔偿金。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当用人单位能证实员工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时,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应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这是合法辞退的情形及补偿标准。而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上述情况,仅随意以绩效不合格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在实际生活中,若遇到因绩效不合格被辞退且对赔偿问题存在疑惑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一)若用人单位能证明员工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此时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满一年付一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月工资。
(二)若用人单位无法证明相关情形,以绩效不合格辞退员工属违法解除,要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律师解答
1.因绩效不合格辞退员工,赔偿与否要看具体情形。
若单位能证实员工经考核不胜任工作,且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行,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或多付1个月工资后可解约,此时按工作年限付经济补偿,满1年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付半月工资。
2.若单位无法证明相关情形,以绩效不合格随意辞退属违法解约,
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付赔偿金。
律师解答
因绩效不合格辞退员工的赔偿问题,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1.合法辞退及补偿情况:
用人单位若能证实员工经考核确实无法胜任工作,且在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员工仍不能胜任工作。此时,用人单位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2.违法辞退及赔偿情况:
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上述情形,仅随意以绩效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建议用人单位在以绩效不合格辞退员工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完善考核及相关程序,留存充分证据,避免违法辞退风险。员工若遭遇不合理辞退,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