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认定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从多方面综合判断。用人单位不具备继续履行的客观条件、岗位已无法安排劳动者、劳动者自身丧失工作能力以及继续履行会对用人单位造成不合理负担等,均可认定不能继续履行。
1.用人单位出现关闭、注销、破产等情况,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客观条件,可认定不能继续履行。建议用人单位提前做好员工安置预案,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并给予合理补偿。
2.原岗位被替代或不存在,且无合适岗位安排,也属于不能继续履行。此时单位应积极与员工沟通,提供转岗培训或给予经济补偿。
3.劳动者丧失工作能力无法胜任工作,也无法继续履行。单位可根据规定给予医疗期,并在医疗期满后依法解除合同。
4.继续履行显失公平或增加用人单位不合理负担,不宜认定继续履行。双方可协商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因素:当用人单位出现关闭、注销、破产等状况,客观上就失去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这种情况下可认定无法继续履行。因为此时用人单位已不具备相应的运营能力和资源。
(2)岗位因素:若原岗位被他人替代且无其他合适岗位,或者原岗位已消失且单位无法提供类似岗位,那么劳动合同也难以继续履行。岗位是劳动者工作的基础,岗位缺失会使履行合同变得困难。
(3)劳动者因素:劳动者丧失相应工作能力,不能胜任原工作且无其他可安排工作时,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这是基于劳动者的实际工作能力来判断的。
(4)公平与负担因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会导致显失公平或不合理增加用人单位负担,也不宜认定继续履行,要平衡双方利益。
提醒:认定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一)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要注意自身运营状态,若面临关闭、注销、破产等情况,应妥善处理劳动合同,可与劳动者协商解除或给予合理补偿。
(二)在岗位安排上,若原岗位被替代或不存在,要积极与劳动者沟通,尽量寻找合适的替代岗位,避免直接认定不能继续履行。
(三)对于劳动者丧失工作能力的情况,用人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法处理劳动关系。
(四)当继续履行可能导致显失公平或不合理增加负担时,用人单位需收集相关证据,合理认定是否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律师解答
认定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综合多方面考量:
用人单位方面,若用人单位关闭、注销或破产,不具备履行合同的客观条件,可认定无法继续履行。
岗位因素上,原岗位被替代且无合适岗位,或原岗位不存在且无类似岗位,属于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劳动者自身情况,若劳动者丧失工作能力,无法胜任工作且无其他安排,也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此外,继续履行合同会导致显失公平或不合理增加用人单位负担时,也不宜认定继续履行。认定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律师解答
结论:认定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需综合用人单位、岗位、劳动者自身情况以及公平合理性等多方面因素考量。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当用人单位出现关闭、注销、破产等情况,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客观条件;岗位被他人替代且无合适岗位安排,或岗位不存在且无类似岗位提供;劳动者丧失工作能力无法胜任且无其他工作可安排;继续履行会显失公平或不合理增加用人单位负担时,可认定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每个案件例子情况不同,认定是否能继续履行需全面、具体分析主客观因素。若遇到关于劳动合同能否继续履行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