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不同,不能进行工伤认定,而是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要实现赔偿,劳务行为与损害结果需有因果关系,也就是在提供劳务时因劳务活动直接引发损害,像建筑工人砌墙时墙体倒塌被砸伤这类情况。
(2)提供劳务者要有损害事实,这既包括身体受伤、残疾、死亡等实际伤害,也包含精神损害。
(3)接受劳务一方需存在过错,例如提供有安全隐患的工具、指挥操作不当等。若其能证明自身无过错,可能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4)若损害由第三人造成,提供劳务者可向第三人索赔,也能要求接受劳务一方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提醒:
劳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律师解答
劳务关系不能进行工伤认定,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需满足相关条件。
1.劳务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即提供劳务过程中因劳务活动直接导致损害,像建筑工人砌墙时因墙体倒塌被砸伤。
2.提供劳务者存在损害事实,包括身体受伤、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
3.接受劳务一方存在过错,如提供的工具存在安全隐患、指挥操作不当等,若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可能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若损害由第三人造成,提供劳务者可向第三人索赔,也可要求接受劳务一方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为避免纠纷,接受劳务一方应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和正确指挥,提供劳务者要增强安全意识。
律师解答
结论:
劳务关系不能进行工伤认定,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需满足劳务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提供劳务者存在损害事实、接受劳务一方存在过错等条件,若损害由第三人造成有相应索赔和追偿规定。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性质不同,所以劳务关系不能进行工伤认定。在劳务关系中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时,需满足特定条件。其一,劳务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像建筑工人砌墙时墙体倒塌被砸伤,是劳务活动直接导致损害。其二,提供劳务者有损害事实,包含身体与精神方面。其三,接受劳务一方存在过错,如工具不安全、指挥不当等,若其能证明无过错,可能不担责或减轻责任。若损害由第三人造成,提供劳务者可向第三人索赔,也能要求接受劳务一方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如果大家在劳务关系中遇到此类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对法律适用和赔偿流程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律师解答
(一)提供劳务者若遇到损害,需收集能证明劳务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证据,如现场监控、证人证言等,以确认是在劳务活动中直接导致的损害。
(二)对于自身存在的损害事实,要及时就医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历等资料,证明身体受伤、残疾等情况,涉及精神损害的,可通过心理咨询记录等证明。
(三)若认为接受劳务一方存在过错,需收集相关证据,如工具存在安全隐患的照片、指挥操作不当的录音等。
(四)若损害由第三人造成,可同时向第三人索赔和要求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并保留好相关索赔和补偿的沟通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律师解答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不同,不能认定工伤,可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一般要满足这些条件:
一是劳务行为和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即劳务活动直接导致损害,像建筑工人砌墙时被倒塌墙体砸伤。
二是提供劳务者有损害事实,包括身体损伤、残疾、死亡,还有精神损害。
三是接受劳务方有过错,如工具不安全、指挥有误等。若其无过错,可能不担责或减轻责任。
若损害由第三人造成,提供劳务者可向第三人索赔,也能要求接受劳务方补偿,接受劳务方补偿后可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