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明确自身工作状态,确定是否处于单位规定工作时间,可查看劳动合同或单位规章制度。
(二)若在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间,保留好相关工作记录,如开机、关机时间记录,场地清理情况等。
(三)因工外出时,保存好单位指派的相关证明,如出差申请单、任务安排文件等。
(四)对于加班时间,保留加班通知、考勤记录等证据。
(五)上下班途中合理时间,可利用交通记录、小区门禁记录等证明自己在合理时间内往返。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律师解答
1.工伤认定中的工作时间涵盖正常工作时间和合理延伸时间。正常工作时间由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位规定,而合理延伸时间包含多种情形。
2.具体来说,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间,像上班前开机、下班后清理场地等与工作相关的准备和收尾事务所用时间算工作时间;因工外出时间,即受单位指派到本单位外开展与工作职责有关活动的时间;加班时间,不管是单位安排还是职工自愿加班的时间;上下班途中合理时间,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等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为确保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单位应明确各类工作时间的界定并告知职工,同时建立完善的考勤和加班记录制度。职工自身要增强法律意识,遇到工伤认定问题及时与单位沟通或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律师解答
结论:
工伤认定中的工作时间包含单位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以及合理延伸时间,如预备或收尾工作时间、因工外出时间、加班时间和上下班途中合理时间。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正常工作时间由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位规定。而合理延伸时间中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间,像上班前开机、下班后清理场地等,是与工作紧密相关的时段;因工外出时间是职工受单位指派到外从事工作职责相关活动的时间;加班时间包括单位安排和职工自愿加班的时间;上下班途中合理时间是在合理路线、合理时间往返工作地与住所地等的时段。这些规定旨在全面保障职工在工作及相关环节的合法权益。若大家在工伤认定工作时间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帮助。
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
(1)工伤认定中的工作时间涵盖单位规定的常规工作时间以及合理的延伸时间。常规工作时间由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位明确规定。
(2)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间属于工作时间范畴,像上班前开机、下班后清理场地等与工作相关的准备和收尾工作所用时间。
(3)因工外出时间,即职工受单位指派到本单位以外开展与工作职责相关活动的时间也被认定为工作时间。
(4)加班时间,不管是单位安排还是职工自愿加班的时间都包含在内。
(5)上下班途中合理时间,在合理时间内按照合理路线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上下班途中也视为工作时间。
提醒:不同工伤情形的认定细节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分析。
律师解答
工伤认定中的工作时间涵盖单位规定时间与合理延伸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由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位规定。
-预备或收尾工作时间:上班前做开机等准备、下班后做关机及清理场地等收尾工作的时间。
-因工外出时间:受单位指派外出做与工作相关活动的时间。
-加班时间:单位安排或自愿加班的时间。
-上下班合理时间:在合理路线、合理时间往返工作地与住处的时间。